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2025年度第二十八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湛江建用字〔2026〕2号
时间:2026-04-24 10:30:33 来源: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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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区审核同意上报的《关于审批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2025年度第二十八批次建设用地的审查报告》(湛开规划资源(利用)〔2026〕1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湛江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2025年度第二十八批次使用0.4611公顷建设用地,即同意你区将湛江市东海林场属下的国有农用地0.4611公顷(全部为林地,不涉及可调整地类)转为建设用地;上述土地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的用途供应使用。
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三、你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
四、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需按规定报备。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