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徐闻县锦和镇2024年度第七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湛江建用字〔2025〕5号
时间:2025-03-27 10:05:07 来源: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打印】
【字体:大 中 小】
徐闻县人民政府:
你县审核同意上报的《关于徐闻县锦和镇2024年度第七批次建设用地的审查报告》(徐自然资〔2025〕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湛江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徐闻县锦和镇2024年度第七批次建设用地,即同意你县将锦和镇白茅村下海南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0.1592公顷(林地0.0764公顷,草地0.082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上述土地不征收,保留集体土地性质,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的用途供应使用。
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三、你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
四、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需按规定报备。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