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2023年度第二十三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时间:2024-03-18 11:12:42 来源: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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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经你区审核同意上报的《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关于审核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2023年度第二十三批次建设用地的请示》(湛开国土资(利用)〔2023〕32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湛江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2023年度第二十三批次使用0.9281公顷城镇建设用地,即同意你市将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区东山街道办事处属下的国有土地0.9281公顷(全部为其他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上述0.9281公顷用地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的用途供应,用于城镇建设。
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相关税费。
三、你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
四、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需按规定报备。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