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遂溪县杨柑镇2022年度第七十八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湛江建用字〔2022〕54号
遂溪县人民政府:
你县审核同意上报的《关于审核遂溪县杨柑镇2022年度第七十八批次建设用地的请示》(遂自然资〔2022〕76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湛江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遂溪县杨柑镇2022年度第七十八批次建设用地使用0.3969公顷城镇建设用地,即同意你县将遂溪县杨柑镇尾墩村田头新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0.3969公顷(耕地0.1427公顷、林地0.2038公顷、其他农用地0.050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不征收,保留集体土地性质。上述0.3969公顷用地由你县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的用途供应,用于城镇建设。
二、请你县人民政府负责落实补充耕地。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认真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
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相关税费。
四、你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
五、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需按规定报备。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