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雷州市北和镇2022年度第四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湛江建用字〔2022〕35号
雷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审核同意上报的《关于审批雷州市北和镇2022年度第四批次建设用地的请示》(雷自然资〔2022〕153号)收悉。经湛江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同意你市将北和镇鹅感村鹅感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2.0219公顷(旱地1.9611公顷、园地0.0605公顷、其他农用地0.000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保留集体土地性质。上述土地经完善相关手续后安排作为雷州市城镇建设用地(村民住宅用地)。
二、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符;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三、同意上报的补充耕地方案,对应核销耕地数量、规模和标准粮食产能指标(确认信息编号:4400002022*******5),已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四、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你市自然资源局应依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
六、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须按规定报备。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