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湛江市麻章区太平镇2021年度第五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湛江建用字〔2022〕9号
麻章区人民政府:
你区审核同意上报的《湛江市麻章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审核湛江市麻章区太平镇2021年度第五批次建设用地的请示》(湛麻自然资(利用)〔2021〕398号)收悉。经湛江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同意你区将中林集团雷州林业局有限公司属下的国有农用地13.1974公顷(林地13.0808公顷、其他农用地0.116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上述单位建设用地0.8018公顷、未利用地0.0008公顷。上述土地合计14.00公顷经完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麻章区城镇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均安排为城乡建设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符;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三、请你区督促自然资源部门抓紧完善相关使用林地手续,未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的,不得进行土地平整等前期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不得办理土地供应手续。
四、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你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
六、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需按规定报备。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