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雷州市龙门镇2021年度第十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湛江建用字〔2022〕4号
时间:2022-06-13 14:59:37 来源: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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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审核同意上报的《关于审批雷州市龙门镇2021年度第十批次建设用地的请示》(雷自然资〔2021〕734号)收悉。经湛江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同意你市将位于龙门镇沙园村沙园经济合作社属下的农用地0.5807公顷(全部为林地)转为建设用地,以上集体土地不征收,保留集体土地性质,经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雷州市城镇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均安排为城乡建设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符;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三、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你市自然资源局应依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
五、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须按规定报备。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