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吴川市长岐镇2022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湛江建用字〔2022〕37号
吴川市人民政府:
你市审核同意上报的《关于审批吴川市长岐镇2022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的请示》(吴自然资〔2022〕116号)收悉。经湛江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同意你市将长岐镇高辣村下那陵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0.1199公顷(其中水田0.1090公顷、林地0.010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保留集体土地性质。上述土地经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吴川市城镇建设用地(村民住宅用地)。
二、该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均安排为城乡建设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符;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三、同意上报的补充耕地方案。对应核销耕地数量、水田规模和标准粮食产能指标(确认信息编号:440000202204701242),已落实占补平衡。
四、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你市自然资源局应依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
六、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须按规定报备。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