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廉江市石城镇2018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时间:2019-08-09 17:01:17 来源: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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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市人民政府:
经你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上报的《关于审批廉江市石城镇2018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的请示》(廉国土资〔2018〕414号)收悉。经湛江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使用中林集团雷州林业局有限公司廉江林场分公司属下的国有未利用地1.3993公顷和建设用地0.0007公顷,上述土地合计1.4公顷经完善收回土地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廉江市城镇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均安排为城乡建设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符;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三、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你市自然资源局应依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
五、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须按规定报备。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