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吴川市吴阳镇2018年度第二十六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吴川市人民政府:
经你市政府审核同意上报《关于审批吴川市吴阳镇2018年度第二十六批次建设用地的请示》(吴国土资(利用)〔2018〕307号)收悉。经湛江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同意将吴阳镇和黄坡镇人民政府属下的国有农用地2.0351公顷(全部为旱地)转为建设用地。上述土地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你市城镇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规划为城乡建设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符;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三、同意上报的补充耕地方案。对应核销耕地数量、水田规模和标准粮食产能指标(确认信息编号:440000201810061136),已落实占补平衡。
四、使用土地涉及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你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
六、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须按规定及时上传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