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遂溪县北坡镇2015年度第四批次建设用地(保障性住房用地)的批复
时间:2015-10-24 00:00: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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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溪县人民政府:
经你县政府审核同意上报《关于审批遂溪县北坡镇2015年度第四批次建设用地(保障性住房用地)的请示》(遂国土资〔2015〕89号)收悉。经湛江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同意将位于你县北坡镇的国营雷州林业局属下的国有农用地0.1125公顷(耕地0.1025公顷、林地0.0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上述土地完善相关收回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你县城镇建设用地(国营雷州林业局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
二、该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全部作为城乡建设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符;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三、使用土地涉及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你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须按规定报备。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