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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广东省湖光农场2016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时间:2017-07-31 00:00: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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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章区人民政府:

经你区审核同意上报的《湛江市国土资源局麻章分局关于审批广东省湖光农场2016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的请示》(湛国土资麻〔2016〕285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同意将广东省湖光农场属下的国有农用地12.9397公顷(耕地10.6032公顷、园地1.1142公顷、林地1.1621公顷、养殖水面0.060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国有建设用地0.0682公顷,合计13.0079公顷。上述土地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你区城镇建设用地。

二、同意上报的补充耕地方案。使用已有耕地储备指标(补充耕地项目备案编号:44081120110010)落实占补平衡。

三、该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全部规划为城乡建设用地,你区应严格按照城镇规划要求和土地管理规定使用土地,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四、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你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并抓紧申请办理供地手续。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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