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 徐闻500千伏高抗站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的函
时间:2015-06-10 00:00: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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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闻县人民政府:
贵县上报的广东徐闻500千伏高抗建设项目用地,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上报,并经省人民政府审核上报国务院批准,现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徐闻500千伏高抗站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的函》(粤国土资(建)函〔2015〕5号)转发给贵县,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请贵县人民政府及时依法组织实施征地,切实保障被征地群众生活出路,依法发布征地公告,限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贵县国土资源局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拟订具体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听取被征地单位群众意见,并报贵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二、上述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批后具体实施情况和具体建设项目供地情况须按规定及时报备。
附件:《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徐闻500千伏高抗站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的函》(粤国土资(建)函〔2015〕5号)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