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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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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徐闻县龙塘镇2013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时间:2014-09-05 00:00: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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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闻县人民政府:

你县龙塘镇2013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国土资源厅以粤国土资(建)字〔2014〕754号文批复。现经湛江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你县龙塘镇华林村华林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农用地0.1597公顷(园地0.148公顷、林地0.011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转用后保留集体土地性质;上述土地依照规划安排作为你县龙塘镇华林村华林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全部规划为城乡建设用地,具体项目供地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途一致;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并及时将具体建设项目供地情况报备。

三、上述用地涉及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自本批准文件签发之日起两年内未实施用地行为的,该批准文件的用地指标由湛江市人民政府收回另作安排,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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