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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2012年度第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一书三方案

时间:2015-07-21 00:00: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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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申请用地单位

湛江市人民政府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湛江市2012年度第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

申请用地总面积

16.0672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2.3092

 

 

 

权 属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总计

16.0672


16.0672

(一)农用地

2.3092


2.3092

 

 

耕地




其中:基本农田




林地




园地




养殖水面

2.3092


2.3092

其它农用地




(二)建设用地

13.7580


13.7580

(三)未利用地




分批次城市(村镇)建设用地

拟开发地块名称

地块编号

用地面积

开发用途

湛江市2012年度第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


15.9533

公共服务与公共管理用地


0.1139

交通运输用地

合计


16.0672







 

农用地转用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2.3092


2.3092

其中:耕地

(含带K地类)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符 合 规 划

需 调 整 规 划

规划级别

国 家 级


规划级别

国 家 级


省 级


省 级


市 级

符合

市 级


县 级

符合

县 级


乡 级


乡 级


农 用 地 转 用 计 划

拟使用年度计划指标

本项目拟使用计划指标

本年度计划指标

结转计划指标

农用地

其中:耕地



2.3092


该批次用地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准(国土资函〔2012〕646号),属《湛江市2012年度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表》中的18号地块。

 

补充耕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补充耕地责任单位


补充耕地承担单位


对应土地开发

整 理 项 目

项目名称


补充面积


补充耕地方式

委托补充


自行补充


缴 纳 耕 地

开垦费情况

收费标准


缴纳金额


    成 补  充 耕  地 情 

已 补 充 耕

   

合计

            

   

   

  





验收单位及文号


               

计划补充

耕地面积

合计

          

  

 

 





补充耕地

实施计划

实施年度

完成面积

资金安排











续一:

              

序号

整理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补充耕地图幅号

地块编号

补充面积

1






















































合计






                 

序号

补划基本农田图幅号

补划基本农田地块编号

补划面积

























 

 

征收土地方案(汇总)

计量单位:公项、万元、人

被征收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麻章区湖光镇

临西村委会、良丰村委会、东岭村委会、湖光镇经济联合总社

   

   

地类、面积准确,无权属争议。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    

安置补助费倍    

 

 

 

水 田





水浇地





旱 地




















    

  

     

      



      



养 殖 水 面

2.3092

63万元/公顷

其他农用地



建 设 用 地

13.7580

63万元/公顷

未 利 用 地















续一: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2.0259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397.9741





征地总费用

1412.2336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87.8954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社会保险安置

该批次用地征地后有433人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范围,所计提的养老保障费用389.7万元已经划入“收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过渡户”。

留地安置

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5%安排,麻章区人民政府承诺该用地的留用地与该村委会不同征地项目的留用地累计合并安排,并在批准用地后两年内依法办理留用地的用地报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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