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遂溪县乐民镇2026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湛江建用字〔2026〕10号
时间:2026-10-12 11:07:11 来源: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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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溪县人民政府:
你县审核同意上报的《关于遂溪县乐民镇2026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的审查报告》(遂自然资〔2026〕31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湛江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遂溪县乐民镇2026年度第一批次使用2.5460公顷建设用地,即同意将遂溪县乐民镇余村村下坡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0.8326公顷(草地0.2782公顷、其他农用地0.5544公顷,不涉及可调整地类)和未利用地1.713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上述2.5460公顷土地不征收,保留集体土地性质,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的用途供应使用。
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三、你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