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湛江市霞山区2024年度第十二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粤府土审(16)〔2025〕37号
时间:2025-06-06 11:37:27 来源: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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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审批湛江市霞山区2024年度第十二批次建设用地的请示》(湛自然资(管制)〔2025〕9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湛江市霞山区2024年度第十二批次使用0.6119公顷建设用地,即同意你市将霞山区建设街道溪墩村经济联合社、百儒村经济联合社、蓬莱村经济联合社共有的集体农用地0.6119公顷(林地0.2238公顷、草地0.3365公顷、其他农用地0.0516公顷,不涉及耕地)转为建设用地,不征收,保留集体土地性质。上述用地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用途供应使用。
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相关税费。
三、请你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
四、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需按规定报备。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