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廉江市营仔镇2024年度第五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湛江建用字【2025】15号
时间:2025-04-29 11:13:03 来源: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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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市人民政府:
你市审核同意上报的《关于廉江市营仔镇2024年度第五批次建设用地的审查报告》(廉自然资〔2024〕110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湛江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廉江市营仔镇2024年度第五批次使用0.9451公顷城镇建设用地,即同意将廉江市营仔镇人民政府属下的国有农用地0.9451公顷(园地0.1060公顷、林地0.4072公顷、草地0.1229公顷、其他农用地0.3090公顷,不涉及可调整地类)转为建设用地。上述0.9451公顷用地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用途供应,用于城镇建设。
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三、请你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
四、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需按规定报备。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