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2022年度第十六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湛江建用字〔2022〕53号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区管理委员会审核同意上报的《关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2022年度第十六批次建设用地的审查报告》(湛开国土资(利用)〔2022〕325号)收悉。报经湛江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2022年度第十六批次建设用地,即同意你区管理委员会将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山街道北山村调晨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0738公顷,其中农用地0.0415公顷(全部为水田)转为建设用地,并使用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0323公顷,不征收,保留集体土地性质。上述0.0738公顷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的用途供应,用于城镇建设。
二、请你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落实补充耕地。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认真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
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相关税费。
四、你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
五、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需按规定报备。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