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和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要求,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提升法治意识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我局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11月25日,我局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狠抓落实,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自然资源系统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扎实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湛江自然资源工作新局面,为我市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是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积极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关于做好湛江市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局长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围绕《关于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工作的实施方案》,向中共湛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提交了履职报告,汇报了我局今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下步工作措施,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更大实效。
三是深入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全面提升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我局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发给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制定了《湛江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各科室(单位)严格按照工作要点依法行政,自觉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工作实际中,努力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作出更大贡献。谋划好、实施好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抓牢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法律知识的学习列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好自然资源法治宣传工作,深化宪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学习宣传贯彻实施。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局党组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制定局2022年党建工作计划以及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召开局党组会、党组扩大会、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全局干部职工大会等多种形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突出自然资源工作特色,全力打造学习、政治、效能、服务、和谐、廉洁“六型模范机关”。今年我局召开党组会13次、党组扩大会议14次、局长办公会议13次,研究解决法治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和重大问题,切实履行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
(三)依法行政,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有序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湛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其中17项专题研究报告已提交专家评审会议审议通过。做实做细城市片区规划、详细规划、城市设计、专项规划,印发《湛江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细则(试行)》《湛江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试行)》《湛江市加快推进重点项目管线迁改工作方案》,推进《湛江市城市发展战略规划(2021-2035)》《湛江湾专项规划(2020-2035年)》《湛江市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以及湛江北站枢纽站城一体化方案设计、西城片区概念规划、西城片区控规及城市设计、海东新区起步区首开区控规及城市设计、调顺岛城市设计、湛江“一湾两岸”城市设计等16项规划编制工作,优化市域空间布局,提升城市能级。完成综合保税区一期、湛江110千伏民安输变电工程等省、市重点项目及保障政府储备地土规修改项目审批备案工作97项,涉及用地面积约13445.8665亩。配合市土地出让,开展规划调整、编制概念规划、新编单元规划、在编规划项目以及下达规划条件74项。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1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79宗,审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23宗,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194宗,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约5.33亿元,完成市区80处历史建筑挂牌、测绘、建档工作。
二是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印发《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资源要素保障系统化推进重大重点项目开工建设的实施方案》,重大重点项目支撑保障更加有力。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过渡期间,已使用省预支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约2.37万亩。使用计划指标13120亩,其中市级指标3555亩、省指标2695亩,国家计划指标6870亩。按产业类型分,用于产业项目共1992亩,占我市3555亩计划指标的56%。加强用地用海用林资源要素保障,办理108个批次(项目)16668亩建设用地报批;批复用海项目13个,用海面积621.1公顷,累计批复用海项目74个3052.76公顷;审核审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97宗4350亩,有力保障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广湛高铁、湛徐高速乌石支线、玉湛高速、湛江机场高速公路二期工程、湛江港宝满港区集装箱码头一期扩建工程、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民生设施、产业、政府储备项目加快推进,尤其是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填海造地工程用海,自然资源部已于2022年2月21日批复用海,2022年6月15日自然资源部批复项目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湛江宝满铁路专用线先行用地零补正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批,廉江核电项目用地预审上报自然资源部5天获取审批,审批速度前所未有。探索建立工业用地“标准地”“带设计方案”供应新模式,印发《湛江市建设用地带设计方案出让实施方案》,编制《湛江市标准地供应实施方案》。2022年湛江市区(不含开发区)供应土地64宗885.1187公顷,价款33.6059亿元。
三是持续加大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力度。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超额完成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加快实施2022年度6800亩垦造水田建设任务,累计形成水田规模指标项目41个4.79万亩,有力保障了重大建设项目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规范和加强耕地储备指标交易管理,加快建立健全耕地数量指标管理台账,目前全市可用耕地数量指标近9万亩、水田规模指标7千余亩。完成5751宗1.52万亩设施农业用地系统备案,完成徐闻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21.29公顷。编制《湛江市红树林保护修复规划(2021-2025年)》,开展红树林种植+养殖耦合共存模式试点,完成23.3公顷示范基地建设。成功争取2022年中央支持资金3亿元、省级生态修复项目资金5000万元,用于营造修复红树林。推进湛江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等4个海洋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拆旧复垦持续发力,交易拆旧复垦项目68个,指标面积1547.07亩,收益10.09亿元,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四是推进国土绿化提质增效。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制定7项配套实施制度,设立市、县、镇、村四级林长4154名,聘用护林员1042名。印发《湛江市科学绿化实施方案》,完成造林与生态修复总任务14.7万亩,其中高质量水源林9153亩、沿海防护林基干林12169亩。完成1200亩油茶新造林任务以及3000亩油茶低效林改造任务。加快推进《湛江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审批工作。修订《湛江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开展古树名木补充调查,对全市审定7184株古树名木进行挂保护标志牌,切实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和管理。积极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我市3个国家级保护区勘界立标任务已基本完成。
五是加强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十三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市建设工作顺利完成总考核。推进“漂浮式海上风电成套装备研制及应用示范”项目稳步实施,我国首台深远海浮式风电装备“扶摇号”顺利起航,于5月29日完成码头总装,整体拖往指定海域,陆续开展一系列海上风电装备相关监测及研究,取得阶段性成果。做好海域海岛“放管服”改革,累计实施省管项目用海前期工作24宗,受理项目用海竣工验收业务16宗,正抓紧推进徐闻东部海域6宗海砂开采挂牌出让工作。
六是提升地矿管理和测绘地理信息服务能力。编制《湛江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加强建筑石料资源保障,编制湛江市2022年度矿业权出让计划(第一批次),完成地矿审批等业务97宗,启动了湛江市区多要素城市地质调查项目。完成2个绿色矿山建设,组织实施我市13个绿色矿山“再回头看”督查行动。推进智慧自然资源建设,制定了我局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6项制度。完成“粤盾-2022”“湛盾-2022”网络安全防守任务,推动湛江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湛江市政务工作用图编制及更新、湛江市市辖区1:500地形图测绘、湛江市连续卫星定位服务系统升级改造等3个基础测绘项目实施,办理各类测绘业务审批39宗。本土疫情期间,协助湛江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积极做好地图保障服务工作,制作约330幅湛江市疫情防控三区划分图,并配合南方都市报制作了一批疫情防控地图短视频,为全市疫情防控提供了地图服务支撑。
七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增进资源惠民利民。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做好行政职权调整事项实施交接,压减权责事项。“不动产登记+互联网”服务体系持续完善,“交房即交证”模式全面铺开,登记时间比法定时间压缩90%以上。颁发不动产权证40269本、不动产登记证明46675张。全力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已完成权属调查195.98万宗、登记发证28.69万宗。认真执行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完成了我市1:5万风险调查(普查)项目、市级1:10万风险调查(普查),完成了霞山区三岭山森林公园党建红林区滑坡隐患治理项目终验,核销了2个隐患点,连续12年没发生因地质灾害引发的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编制《湛江市海洋灾害专项规划(2021年-2035年)》,完成硇洲岛水文气象浮标的修复投放,将硇洲岛水文气象浮标海洋观测站点并入国家全球海洋立体观测网,实现观测数据共享。加强与省海洋预报台以及市应急、气象、水文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构建全方位、多层次防灾减灾体系。我局组织开展全市海洋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取得全省并列第一,受到省厅通报表扬。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完成实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2.71万亩。印发《湛江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分片指导制度,压实森林火灾防范责任,有效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护森林资源。
八是以最严的要求强化自然资源执法监督。以“长牙齿的硬措施”加快推进违法用地等自然资源领域六项重点工作整改,通过完善合法用地手续、拆除复耕复绿方式已落实整改1271宗面积6321.48亩、耕地2440.29亩,扣减省重点项目及已整改违法用地后,我市未整改新增违法1849宗面积2344.63亩、耕地206.93亩,违法占耕比4.66%,已低于国家规定的全年度的问责标准。组织开展打击“洗洞”盗采金矿、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及“春风利剑”等专项行动。推进森林督查整改工作,2021年度森林督查违法案件查处整改率98%,完成率排名全省第6。完成2022年森林督查2948个判读图斑核查工作及2022年两期共4470个林草湿图斑监测工作。以保护野生动植物“双百日”专项行动为抓手,持续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召开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间联席会议11场,联系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22次,开展非法捕猎野生动物巡护累计23000余人次,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常态化监测4600余次。推动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开展陆岸、海上巡逻126次,加强保护地湿地资源管护。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大力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工作。今年我局起草了《湛江市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及技术指引》《湛江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湛江市“标准地”出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湛江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修订)》《湛江市违法用地管控与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试行)》等地方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积极推进《湛江湾保护条例》立法,不断完善我市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制发规范性文件,强化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的“三统一”制度,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落实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制度,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修订、清理工作。今年,我局拟清理市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14件,并提出了清理意见。
(五)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自觉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进一步规范议事程序,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全部通过局党组会集体研究、集体决策,驻局纪检组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对所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执法决定,都经局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充分征求法律顾问意见。今年,我局制定了《湛江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完成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6件、行政处罚法制审核3件,有效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制定了《湛江市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湛江市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湛江市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实现执法信息互联互通;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立卷归档;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是开展案卷评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11月22日,我局发通知组织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行政执法案卷案卷评查活动。评查人员都能认真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粤府法〔2017〕65号)进行评查,评查行政处罚的案卷,执法的主体合法,违法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真实合法,案件定性准确,适用的法律正确,实施的程序合法,罚款使用财政票据,收缴分离,合法性标准为合格。对照规范标准内容,行政处罚案卷,都能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及案件归档等各方面进行,无论实体和程序都合法。行政许可的案卷基本按规定程序报批,从行政许可受理、审查、审批,办结及送达,基本符合规范。
三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我局制定了2022年普法计划和《湛江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局领导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扎实推动普法计划的实施。组织参加了部、省厅举办“自然资源大讲堂”等培训视频讲座15期,完成各类普法知识问卷。组织领导干部完成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组织开展第53个“世界地球日”、第32个“全国土地日”、“全国海洋宣传日”、“12.4宪法日”、“送法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等普法活动,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通过举行现场宣传活动接受群众咨询等多种形式宣传活动,提高群众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的意识。
(七)强化对权力制约和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协和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和司法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今年我局收到办理人大代表建议65件、政协委员提案51件,已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在局门户网站设立了征地信息、出让公告、成交公示、执法公示等信息专栏,方便群众查找,凡重大事项,尤其是牵涉到公众利益的事项,均依法公开。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因历史原因,我市吴川市、廉江市与茂名市相关县区,以及我市各县(市、区)之间均存在争议的山林土地矛盾纠纷。为依法妥善化解山林土地纠纷,我局制定了《关于依法妥善化解全市山林土地权属纠纷工作方案》,顺利化解土地山林权属纠纷34宗,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是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按照“谁作为、谁应诉”原则,由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业务工作机构为应诉承办机构,严格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我局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173件,办理检察院受理的民事、行政监督案件64件。严格落实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分析报告制度,对败诉的原因作出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做好后续工作,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三是积极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活动。深入群众解决信访问题,共办理部、省转办群众信访案件361宗;接访群众291批613(人)次,来信141宗、网上信访71宗;累计办理复查件91宗、复核件23宗,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上级要求还存在差距。
一是法治教育培训形式单一,普法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自然资源法治基础工作还不够扎实,个别执法事项存在权责不清的问题,行政执法案件质量有待提高;
三是所属分局、下属单位的执法力量普遍薄弱,法治建设工作开展不均衡。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领域各项法治建设工作,切实履行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
(二)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培训。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充分发挥普法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基础作用,重点抓好自然资源各项新法规、新政策的宣传,进一步增强系统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创新普法形式,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载体和新平台,加大对自然资源政策法规和和典型案例的推送宣传,不断提高广大群众依法依规和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的意识。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公示力度,及时对行政许可结果、行政处罚结果、随机抽查结果的公开。继续加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并认真做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通过开展案件评查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案件的质量。
(四)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适应新形势、新发展需要,围绕我市重点工作,加强自然资源政策研究,运用法治思维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不断总结经验,助推各项工作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