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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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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吴川市振文镇2021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湛江建用字〔2021〕31号
时间:2021-12-23 10:02:1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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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川市人民政府

审核同意上报的《关于吴川市振文2021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的请示》(吴自然资(管制)2021408号)收悉。经湛江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同意你属下国有农用地0.7354公顷(耕地0.0885公顷,林地0.646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上述土地经完善收回国有土地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吴川市城镇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均安排为城乡建设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符;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三、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你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

五、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须按规定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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