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港东海岛港区杂货码头工程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的批复
粤自然资(湛江)函〔2021〕4号
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出具湛江港东海岛港区杂货码头工程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批复的请示》(湛港发展〔2021〕657)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组织竣工验收,审查认为该项目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合格。现批复如下:
一、2011年6月14日获得原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颁发的湛江港东海岛港区杂货码头工程用海《海域使用权证书》(国海证114400023号),批准填海面积为42.007公顷(WGS-84 坐标,高斯投影,中央经线 111°E)。该填海项目现已全部完工,并由湛江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了该项目的填海竣工验收。经中交华南勘察测绘科技有限公司勘测和专家评审,批准填海面积核测为41.9995公顷(CGCS2000 坐标,高斯投影,中央经线 110°30′E,下同),项目实际填海面积为41.9196公顷,与核算批复填海范围相比,项目整体少填0.0799公顷。本项目实施期间存在系统性坐标转换偏差,导致本项目整体向东南方向偏移1.83米,不存在恶意超填情况。
二、请你公司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流程>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18〕3号)的要求,按规定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土地不动产登记,同时申请海域使用权注销登记。
附件:湛江港东海岛港区杂货码头工程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后用海界址点坐标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12月20日
附件:
湛江港东海岛港区杂货码头工程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后用海界址点坐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