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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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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1-12-13 17:23:4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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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我局坚持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指导,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规定》(粤府法制办〔2016〕7号)、《中共湛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我市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深入研究谋划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年度工作,确保法治建设与其他重点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督促。今年以来,我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党组成员讲专题党课9次,为党员干部征订学习教材1500多册。召开党组(扩大)会议23次,局长办公会议9次,有效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切实履行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是坚持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积极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1年9月6日,在湛江市委组织召开的全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我局局长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代表在会议上作履职报告,汇报了我局今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下步工作措施,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更大实效。

  二是深入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我局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印发给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制定了《湛江市自然资源局2021 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湛江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各科室(单位)严格按照工作要点依法行政,自觉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工作实际中,努力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作出更大贡献。

  三是全面提升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谋划好、实施好“十四五”时期我局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抓牢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法律知识的学习列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好“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野生动物宣传月”“12.4宪法日”等自然资源法治宣传工作,深化宪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学习宣传贯彻实施。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服务民生。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改革,全面开展“不动产登记+”,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办证”,今年,我局共颁发不动产权证58154本、不动产登记证明58422 张。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全市已完成“房地一体”权属调查宗地数186.96万宗、测量宗地数189.37万宗,分别占比98.21%、99.47%。推进7个无居民海岛被选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完成38宗17901公顷湿地类(红树林)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完成湛江市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编制,测绘基准体系不断完善。扎实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全市实现中小型及大型以上地质灾害专业监测全覆盖。全国首创性地组建了覆盖市、县(市、区)、镇、村四个层级,共1134人的海洋灾情信息员队伍,建立海洋灾害预警报会商机制,全方位、多层次构建了我市海洋灾害预警报防灾减灾体系。

  二是保护资源。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全市已完工垦造水田项目40个,新增水田面积3.77万亩,形成水田指标项目31个,共3.76万亩。推进国土绿化提质增效,完成造林与生态修复任务11.98万亩,完成乡村绿化美化建设86个。开展全省唯一的养殖塘与红树林修复耦合共存营造模式试点研究工作。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强化野外火源管控,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持续推进海洋生态修复项目,圆满完成湛江罗斗沙岛海岛受损生态系统修复工程。编制《湛江市2021年度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计划》,出让6个陆地采矿权,创建3家绿色矿山。把全市原有66个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49个。“严起来”强化自然资源执法监督。扎实推进202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我市通过完善用地手续、拆除复耕复绿的方式已落实整治2961.45亩(其中耕地927.24亩),按照卫片政策规则扣减后,我市目前剩余的新增违法用地面积2948.33亩、新增违法耕地面积489.93亩、新增违法耕地占比5.78%。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专项行动,我市共摸排图斑数190123个,其中属于乱占耕地建房59531个。属于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共计73个,其中已整改27个,未整改46个,整改率为36.99%。2020年森林督查违法图斑行政案件已全部办结,共罚款334.64万元。

  三是保障发展。强规划管理,组织编制《湛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湛江市城市发展战略规划(2021—2035年)》、《湛江湾专项规划(2020—2035年)》、《湛江“一湾两岸”城市设计》、《湛江市长输油气管廊专项规划局部调整》、《湛江中心枢纽站交通规划》等各类、规划及城市设计16项,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和规划编制51项,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3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5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99宗,办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35宗,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9.2亿元。强化土地资源要素保障,完成78个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审批(备案)工作,保障我市各行业项目用地;湛江机场迁建、巴斯夫、省道 286 线南三岛北涯至南三林场段、朝南路等国家、省市重大项目以及海大寸金学院新校、遂溪县中医院、污水处理厂、输变电工程、农民公寓等民生项目共16900亩建设用地获取批准。2021年湛江市本级一共供应土地119宗,供应面积1535.25公顷,土地收入84.1577亿元。盘活批而未供处置20663.9亩,为经济社会发展腾挪了用地空间。强化使用林地计划的约束和使用总量的管控,审核审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59宗,批准使用林地面积342.1705公顷,确保了机场高速公路、广湛高铁、茂湛高速扩建等基础设施项目和国防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做好我市用海审批工作,我市批复用海项目40个,用海总面积2424.34公顷,累计收缴海域使用金2705.37万元,为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湛江港宝满港区集装箱码头一期扩建工程、湛江环城高速南三岛大桥、湛江市调顺跨海大桥工程项目等重点涉海项目提供高效的服务保障。

  四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市数据局的要求,积极配合完成了《湛江市政务服务事项权责清单(2021年)》的清理工作,积极与省厅、市数局进行协调,就省行政服务事项清单目录需要调整、增加和取消的事项向省自然资源厅和市数据局请示,完成了湛江市人民政府赋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行使市级经济管理相关的行政审批和管理职权事项目录(2021年版)的委托下放工作,完成了湛江市直部门赋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行使市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1年第二批)的上报工作。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清理“奇葩证明”,做好证明事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大力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工作。今年我局起草了《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湛江市市辖区有偿收回闲置土地暂行办法》《湛江市湛江吴川机场安全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并积极推进《湛江湾保护条例》立法,不断完善我市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制发规范性文件,强化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的“三统一”制度,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落实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制度,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修订、清理工作。

  (五)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自觉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进一步规范议事程序,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全部通过局党组会集体研究、集体决策,驻局纪检组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对所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执法决定,都经局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充分征求法律顾问意见。今年,我局制定了《湛江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完成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4件、行政处罚法制审核60件、公平竞争审查4件。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制定了《湛江市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实现执法信息互联互通;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立卷归档;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我局制定了2021年普法计划,局领导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扎实推动普法计划的实施。组织参加了部、省厅举办“自然资源大讲堂”等培训视频讲座13期,完成各类普法知识问卷。组织我局执法人员参加2021年第1期湛江市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组织领导干部完成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组织 “送法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公益普法活动,积极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开展自然资源科普知识趣味答题活动、雷琼世界地质公园“科普进校园”活动、举行现场宣传活动接受群众咨询等多种形式宣传活动,提高群众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的意识。

  (七)强化对权力制约和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和民主党派、司法机关的监督,今年我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7件、政协委员提案45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局领导成员自觉依法行政,不干预司法活动、不插手具体案件。本年度先后收到信访件共221宗,已办结197宗、在办24宗,办结率89.1%,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在局门户网站设立了征地信息、出让公告、成交公示、执法公示等信息专栏,方便群众查找。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对133宗申请信息公开事项,已办结124宗、在办9宗,办结事项均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做出书面答复,答复率100%。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一是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因历史原因,我市吴川市、廉江市与茂名市相关县区存在争议的山林土地矛盾纠纷有15宗。为依法妥善化解山林土地纠纷,维护和谐稳定,我局制定《关于印发〈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依法妥善化解湛江、茂名涉两地山林土地矛盾纠纷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多次主动与茂名市自然资源局沟通对接,组织吴川市、廉江市自然资源局开展争议案件调处工作,全力推进矛盾纠纷化解。

  二是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按照“谁作为、谁应诉”原则,由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业务工作机构为应诉承办机构,严格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今年,我局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3件,行政应诉案件121件,办理民事诉讼案件20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4宗。严格落实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分析报告制度,对败诉的原因作出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做好后续工作,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下步工作措施

  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上级要求还存在差距:一是法治教育培训形式单一,普法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自然资源法治基础工作还不够扎实,个别执法事项存在权责不清的问题,行政执法案件质量有待提高;三是所属分局、下属单位的执法力量普遍薄弱,法治建设工作开展不均衡。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持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领域各项法治建设工作。

  (一)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在自然资源系统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大普法力度,不断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权履职和依法办事能力水平。

  (二)进一步推进“三项制度”的落实。加大执法公示力度,加强对行政许可结果、行政处罚结果、随机抽查结果的公开。继续认真做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开展案件评查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案件的质量。

  (三)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培训。针对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采取自然资源法治大讲堂等多样形式,切实开展好业务学习培训,全面提升业务能力。创新普法形式,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载体和新平台,加大对自然资源政策法规和和典型案例的推送宣传。

  (四)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政策研究。适应新形势、新发展需要,围绕我市重点工作,加强自然资源政策研究,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不断总结经验,助推各项工作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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