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湛江市徐闻东部海域JH21-05区块海砂开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广东省湛江市徐闻东部海域JH21-05区块海砂开采”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海域环境保护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要求,现就海砂开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广东省湛江市徐闻东部海域JH21-05区块海砂开采
建设内容:为解决重大工程建设用砂问题,广东省自然资源厅2020年5月6日印发了《广东省海砂开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 年)》,根据该计划要求,2021年湛江市需完成6块海砂挂牌出让任务。2021年湛江市海砂资源拟出让区位于徐闻县新寮岛以东约26km处,共包括6块,其区块号分别为JH21-01、JH21-02、JH21-03、JH21-04、JH21-05、CB21-01总面积约5.98km2。本工程为JH21-05区块,面积约为1.26km2 ,地理位置为110°41'48.074"E,20°40'55.521"N;110°42'26.938"E,20°40'55.521"N;110°42'26.938"E,20°40'19.186"N;110°41'48.074"E,20°40'19.186"N。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梁小姐 电话:0759-3100858 电子邮箱:zjszyj_hyk@zhanjiang.gov.cn
建设单位地址: 湛江市赤坎区军民路29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广州南科海洋工程中心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089105470 邮箱:zhangyu@scsio.ac.cn
通信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64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2)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