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麻章村麻章经济合作社(第一生产队)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复
粤府土审(16)〔2021〕19号
湛江市人民政府: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麻章村麻章经济合作社(第一生产队)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请示》(湛自然资(管制)〔2020〕185号)及相关材料已通过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广东省“三旧”改造政策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麻章村麻章经济合作社(第一生产队)“三旧”改造方案。同意你市将麻章区麻章镇福民中路21号的0.4899公顷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
二、请你市人民政府及时按规定发布征地公告,履行有关批后实施程序,切实保障有关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三、请你市人民政府按照省有关“三旧”改造的政策要求供应土地,并组织改造主体按照经批准的改造方案实施改造。该宗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规划安排为城乡建设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符合。
四、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具体建设项目供地及实施情况须按规定及时报备。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