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 | 繁体版 | 移动版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助手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当前位置  首页 >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 政务公开 > 五公开 > 决策公开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 2025年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林木种苗质量抽检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7-07 18:06:23 来源: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打印】 【字体:

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广东省种子条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林草种苗监管工作的通知》(办场字〔2023〕35 号)、《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加快落实 2025 年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种苗生产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粤林函〔2025〕21 号),保障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种苗质量,市局决定开展 2025 年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林木种苗质量抽检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一)造林使用种苗质量。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林分优化使用的苗木质量。

  (二)种苗生产经营单位的种苗质量。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种苗生产供应的保障性苗圃和承担林木良种培育补助任务的育苗单位生产的苗木质量。

  (三)“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单位种苗生产质量情况,标签、档案、质量自检等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检查时间和方式

  (一)各县(市、区)自查。2025 年 4 月至 6 月,各县(市、区)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自行组织开展本辖区抽检。

  (二)市级抽检。2025 年 5 月至 7 月,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对各相关造林单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林分优化使用的苗木质量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种苗生产供应的保障性苗圃进行抽检(每个受检的县(市、区)抽检 3-4 个造林点,每个造林点或者苗圃抽检 2-4 个苗批)。原则上采取现场检测、查阅档案的方式开展抽检。

  (三)省级抽检。2025 年 5 月至 9 月,省林业局组织或委托广东省质量监督林产品检验站(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广州))等单位对相关地级以上市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林分优化使用的苗木质量进行抽检(每个受检的地级以上市抽检 2-3 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抽检 3-4 个造林点和 1-2 个苗圃,每个造林点或者苗圃抽检 2-4 个苗批)。原则上采取现场检测、查阅档案的方式开展抽检。

  (四)“双随机、一公开”检查。2025 年 5 月至 7 月,市局联合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对持有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单位开展检查。

  三、检查及检测依据

  (一)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广东省种子条例》《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广东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广东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等。

  (二)检测依据。1.造林作业设计或合同中对种苗质量的要求。《广东省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技术指南》对种苗质量的要求2.《林木种子检验规程》(GB 2772-1999)《林木种子质量分级》(GB 7908—1999)《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6000-1999)《油茶苗木质量分级》(GB/T 26907-2011)《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档案》(LY/T 2289-2018)《林木种苗标签》(LY/T2290-2018)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3.《主要阔叶树种苗木质量分级》(DB44/T 245-2021)《造林绿化树种种子质量分级》(DB44/T 2245-2020)等地方标准。

  四、检查内容及检测项目

  (一)检查内容

  1.苗木生产和使用质量情况。

  2.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标签、档案、自检等制度执行情况。

  3.林木种子来源、种源、产地情况。

  4.主要林木良种使用情况。

  5.造林作业设计中对种苗遗传品质(包括良种、种子产地、品种等)和播种品质(苗体)提出的要求及其执行情况。

  6.植物检疫情况。

  (二)检测项目苗木:苗高、地径;嫁接苗的实生苗和未除萌苗比例。

  五、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和配合抽检工作。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确定的抽检对象和范围,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材料,报市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局、省林业局重点抽检单位、人员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二)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参照本通知要求开展本辖区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同时要及时通知市局和省局检查受检单位,认真准备有关材料,并安排执法人员联合检查。市局和省局检查受检单位、人员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严密部署,按时完成抽检工作,并将抽检情况形成抽检报告(格式见附件),以正式文件(并可编辑电子版)于 2025 年 7 月底前通过粤政易报送市局营林与种苗管理科。

  附件:1.苗木质量抽查结果表

  2.苗木被抽查单位情况表

  3.苗木质量抽查结果汇总表(生产经营单位)

  4.苗木质量抽查结果汇总表(使用单位)

  5.苗木质量抽查现场意见书(生产经营单位)

  6.苗木质量抽查现场意见书(使用单位)

  7.苗木质量抽查结果通知书

  8.苗木抽样单

  9.苗木调查记录表

  10.林木种苗质量抽检报告格式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 年 4 月 10 日


附件1-10.docx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