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 | 繁体版 | 移动版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助手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当前位置  首页 >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 政务公开 > 五公开 > 管理公开

关于徐闻县冬松岛渡改桥(独立桥)新建工程用海预审意见的函

湛自然资(海域)函〔2021〕13 号
时间:2021-12-01 11:08:00 来源:本网
【打印】 【字体:

徐闻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申请办理徐闻县冬松岛渡改桥(独立桥)新建工程用海预审的请示》(徐交字〔2021〕32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我局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选址位于徐闻县和安镇以南,东松岛以东海域,该项目位于北莉口海洋保护区,用海符合《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申请用海范围内无其他海域使用权属设置,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预审。

  二、徐闻县冬松岛渡改桥(独立桥)新建工程拟申请用海总面积为5.8341公顷,其中,跨海桥梁用海4.1864公顷;非透水构筑物用海1.6477公顷,项目占用大陆人工岸线174.3米。申请用海期限为40年。项目申请用海期限合理,用海方式可行。

  三、该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通过了专家评审,已按照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并经专家组复核,可作为今后该项目用海审核的依据。

  四、请你单位根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确定的利益相关者,妥善处理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按利益相关者协议或意见落实。

  五、根据国家海洋局《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本用海预审意见有效期为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预审有效期内,如项目拟用海域选址、用海面积、用海方式及用途等发生实质性改变的,应当重新提出海域使用申请。

  项目在用海预审意见有效期内未经立项核准的,且到期前未向我局提出延期申请或提出延期申请未获批准的,本用海预审意见自动失效。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24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