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落实《湛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保留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
《湛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保留清单的通知》(湛机编办〔2017〕 62号,以下简称《通知》)保留了98项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其中涉及海洋渔业部门3项(详见附件)。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各科室认真落实《通知》要求,自《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在保留清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二、请相关单位、科室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通知》要求修改行政审批相关内容,修订行政审批标准化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同时,要加快推进配套制度改革和规范体系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通知》要求落实到位。市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在10个工作日内负责做好网上办事大厅相关内容的修改工作,并报市编办审核确认。
附件:《湛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保留清单的通知》(市海洋与渔业局部分)
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7年7月12日
附件:《湛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保留清单的通知》(市海洋与渔业局部分)
湛江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保留清单
序号 | 中介服务 事项名称 | 涉及的审批 事项项目名称 | 审批 部门 |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实施机构 | 中介服务 机构性质 | 服务 时限 | 备注 |
82 |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 |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核准 | 市海洋渔业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13年修正)第四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第二十条 3.《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75号)第十条 | 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 | 事业单位、企业 | 双方协商约定 | |
83 | 渔业船舶船用产品性能测试 | 渔业船舶船用产品认可审核 | 市海洋渔业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国务院令第383号)第二十六条 2.《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2000)1.16 3.《渔业船舶船用产品检验规程》(2003)7.1.2、8.1.2 | 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认可的检验机构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 双方协商约定 | |
84 | 养殖场界至图 | 市管权限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 | 市海洋渔业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修正)第十一条 2、农业部《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9号)第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408号)的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证申请表的第三页 | 有资质的测绘单位 | 事业单位、企业 | 双方协商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