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郊府国用(92)第0000633/08110301628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
陈宏兴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湛江市郊区太平镇新民街北五巷
登记机构: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