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湛江市绿美生态建设专家组专家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湛江市绿美生态建设,规范绿美生态项目专业咨询、技术论证、方案评审、现场督导评估工作,充分发挥专家专业技术优势与智库支撑作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湛江市绿美生态建设专家组专家。具体内容如下。
一、推荐范围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自愿原则,原则上面向全市范围内(以工作单位注册地址为判断标准)长期从事绿美生态相关领域管理、科研、设计、技术实践的专家或工程技术人员征集。
二、专业要求![]()
长期从事或专业技术职称属于绿美生态建设相关工作的,包括林业、造林绿化、森林质量提升、红树林保护修复、沿海防护林建设、绿美乡村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土地管理、海洋生态、湿地保护、生态环境、水利、农业、病虫害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园林景观、生态修复、生态经济、项目资金绩效评估等相关专业。
三、基本条件
(一)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能够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履行专家职责,无违法犯罪、失信或被取消专家资格等不良记录;
(三)熟悉绿美生态建设、林业、土地、规划、水利、环保、湿地海洋保护修复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技术规范标准,了解本专业领域国内外发展状况及前沿方向;
(四)从事绿美生态相关专业领域工作5年及以上,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含副高级)及以上,在本专业范围具备领先的业务水平、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有较丰富实践经验;
(五)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以下(两院院士及特殊人才除外),身体健康,能够保证时间和精力履行专家职责,可胜任实地踏勘、座谈咨询、方案论证、项目评审、现场督导、成果验收等工作;
(六)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专家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专家可自愿申请加入和退出湛江市绿美生态建设专家组;对绿美生态建设工作具有建议权,有权依据工作要求独立发表专业意见;自愿选择是否接受湛江市全面推行林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邀请或委托,参加相关技术咨询、评审论证、现场督导等工作。
(二)义务。
专家应以科学、严谨、客观、公正的态度完成审查、研究、论证、评估、建议任务;自觉维护公共利益,严禁为审议事项涉及利害相关方谋取私利;严格履行回避义务,遵守工作保密规定。
五、推荐办法与遴选程序
(一)报名与推荐。
有意向的专家填写《湛江市绿美生态建设专家组专家申请表》(附件1),并附学历学位、任职年限、技术职称证书和主要研究成果、参与绿美生态建设相关项目成果证明(需加盖推荐单位印章并说明与原件相符)等材料提交所在单位审核。单位确定初步人选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和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湛江市全面推行林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如个人推荐且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可不填写附表2。
(二)审核与公示。
湛江市全面推行林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材料审核,对照申报基本条件,综合考量申报人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能力、专业领域分布、行业分布、地区分布等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选定专家人选,形成拟定专家名单。拟定名单报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审定后,在湛江日报及湛江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纳入湛江市绿美生态建设专家组。
六、其他事项
申请人须对照条件如实填写《湛江市绿美生态建设专家组专家申请表》,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将表格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可通过 OA、粤政易或电子邮件报送)。
联系人:胡明杰,联系电话:07593311183 邮箱:171515644@qq.com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军民路 29 号湛江市自然资源局401室。
特此公告。
附件:1. 湛江市绿美生态建设专家组专家申请表
2.(单位)推荐专家汇总表
湛江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9月3日
附件1:湛江市绿美生态建设专家组专家申请表、附件2:(单位)推荐专家汇总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