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加文因保管不善,将粤房证字第4464801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加文
2026年 9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