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权属人保管不善,将位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华路29号金怡城市花园地下室五期负2层1710号车位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 粤(2019)湛江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00021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作捞
2026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