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强因保管不善,将粤房证字第0947325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志强
2026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