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局无法收回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1
湛开集有(2013)第4312、5278、5303、5320、5336号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民安镇中和村文丹上、文丹下、龙轩、合和、才坡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共有
集体土地所有权
湛江市民安镇中和村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