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权属人保管不善,将位于湛江开发区人民大道中25号馨隆居首层2A号商铺的《房地产权证》(证号: 粤房地权证湛江CQ字第020000468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科润
2026年 7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