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2025)湛江开发区不动产证明第0001217号
陈杨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440802009002GB00010F00020085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平中路3号人和春天花园商住小区一期2号楼2101房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 7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