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南三镇新南村青训经济合作社因保管不善,将粤(2024)湛江市不动产权第006125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南三镇新南村青训经济合作社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