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庆军、廖培文因保管不善,将粤房地证字第C2910501号、粤房地共证字第C0567854号《房地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廖庆军、廖培文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