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权属人保管不善,将位于湛江开发区海滨大道中131号广和澳海城居住用地地下室第一期1379号车位的《房地产权证书》(证号: 粤(2017)湛江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002363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莫少萍
2026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