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权属人保管不善,将位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平中路3号人和春天花园商住小区一期3号楼2402房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 粤(2017)湛江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001288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惠定
2026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