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2024)湛江市不动产权第0049097号、粤(2024)湛江市不动产权第0049098号
《不动产权证书》
陈梅芳,郑志刚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街道麻东村西沟尾村小组
登记机构: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