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权属人保管不善,将位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滨大道中133号卧龙轩1号2号楼1座501房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粤(2018)湛江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005609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沈乃洪
2025年 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