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2025)湛江市不动产权第0003447号《不动产权证书》
湛江至善置业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湛江市赤坎区康强二横路19号卓越维港花园1幢2705房
登记机构: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