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昌立保管不善,将位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平北路13号世纪华苑1号楼2404房的《不动产权证书》(粤(2022)湛江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015170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张昌立
2025年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