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
义务人
权利人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房地预登湛江字第0410000089号《广东省房地产预告登记证明》
周家雄、高芳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市分行
湛江市坡头区灯塔路17号汇景雅居A幢2202房
登记机构: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