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琴娣因保管不善,将湛集建()字第10104/030300876号《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谢琴娣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