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权属人保管不善,将位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大道北3号盛和园二期6区地下室负1层1595号车位的《不动产权证书》(粤(2024)湛江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026079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蔡子健
2025年 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