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权属人保管不善,将位于湛江开发区海景路165号金地豪苑商住楼A2EF幢天皓轩116房的《房地产他项权证》(粤房地他项权证湛江TX字第0200002198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他项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地支行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