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权属人保管不善,将位于湛江开发区人民大道北6号南国豪苑第一期地下室负一层B1132号车位的《房地产权证》(粤房地权证湛江CQ字第0200024950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陈雄斌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