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房地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2022)湛江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014923号
叶海珍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440803003002GB00059F00020125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平路3号恒俪湾广场7号楼2401房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
2024年 7月 8日